“普聚金融服务 惠及千企万户”第5期——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作为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是商业保险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创新。

  为促进商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高效协同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联合有关部门连续印发多项规范性文件,对扩大投保范围、优化投保举措、完善赔付机制、规范承保主体、畅通咨询投诉渠道、提升承办服务水平、创新增值服务等工作,提出了相应的具体措施,推动辖区定制型保险更好地可持续发展。业务开展以来,各地市相继推出新增产品和迭代产品共计39款,累计参保2931.4万人次,赔付22.88亿元,有效减轻了参保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增强了幸福感和安全感。

  同时在前期探索的基础上,我们汇同各地医保部门,加大对承保公司的政策指导,动态更新保障方案,使定制型医疗保险惠民、便民、利民属性进一步加强。一是强化配套支持政策、扩展群众受益面。允许省内异地参保的职工或学生购买定制型保险,方便“新市民”群体灵活参保。开通医保账户家庭共济,允许使用个人医保账户资金为直系亲属跨市支付保费,完善代扣代缴制度。二是聚焦重特大疾病保障、逐步提升赔付水平。定制型医疗保险坚持保本微利的原则,起付线额度逐年降低,保障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已涵盖医保目录内费用、医保目录外药品费用、特药费用等多个维度,实现了与医保政策的紧密衔接。三是搭建多方联动体系、优化参保理赔服务。建立起衔接政府部门、承保机构、第三方平台、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的服务保障体系,推行掌办、网办和理赔“一站式”服务,提升群众参保体验感。四是突破传统模式、鼓励创新特色服务。承保机构不断拓展延伸服务内容,开发了健康查体、线上问诊、重疾早筛、导医服务等贴近群众生活、具有本地特色的健康管理产品,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要求,全力做好各项监管工作,真正发挥好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惠民保障作用,增进参保群众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