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阳光人寿积极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0余万元
2015-02-15 00:00:00
来源:聊城阳光人寿
投保人董先生于2008年12月通过电话销售渠道在阳光保险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号802401XXXX114058),保额30万元。该客户籍贯为聊城东昌府区,在陕西西安工作发展。因病情严重,先后在聊城、北京、西安相关医院治疗。阳光保险自2014年12月30日接到客户报案后,阳光人寿山东分公司、陕西分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三地机构协调协作,利用阳光全国通赔系统,急客户之所急,以客户方便为出发点,提供全方位理赔服务。
阳光人寿聊城中心支公司自2015年1月中旬收到客户理赔申请后,各级领导十分重视,执行理赔绿色通道。秉承诚信契约精神,追溯退还客户自初次就诊后所交保费15422.4元,理赔红利本息3324.02元,重大疾病保险金300000元,1月28日赔付完毕,共计318746.42元,为客户的后续治疗及时提供了保险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