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中国人寿组织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做好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山东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中国人寿聊城分公司党委、总经理室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并制定下发了《2014年中国人寿聊城分公司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内容认真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公司制定下发了《2014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公司总经理刘宁任组长、纪委书记常向东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宣传教育工作的督导和部署。按照方案要求,各营业单位也相应的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并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确保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5月份,及时将《聊城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做好2014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聊保协发[2014]20号)和省公司《转发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寿人险鲁发〔2014〕134号)文件转发至各个销售单位及市公司本部各部门进行学习宣导,并集中学习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案例。5月下旬,公司对省公司制定下发的宣传海报,根据县区营业单位及网点数量,及时下发至各营业机构及营销服务部,要求各单位在5月24日前张贴到每一个职场,形成了良好的教育氛围。各营业单位负责人利用全员会议、营销员晨会、夕会等进行会议宣导,并通过发送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及其危害进行了宣导,分别制定悬挂了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条幅,或者打出电子屏滚动字幕。全辖共悬挂条幅11幅,张贴海报140余幅,开设教育专栏11块,播放电子屏3块,发送短信、微信各4条,通过多方位、多角度的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引导社会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三是强化监督指导。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公司将不断加强管理举措,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定期不定期对全市系统开展宣传非法集资教育活动进行督导检查,不断增强全员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加强预警监测,持之以恒的抓好宣传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让全体员工和销售人员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